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税发[2019]1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8-23
实施时间: 2019-8-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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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州、市、滇中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在我省开展业务的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现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4号)(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在我省开展业务的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严格执行三级备案制度(需备案的税务机关包括使用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所属州市级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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