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发[2019]19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9-9-8
实施时间: 2019-9-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内燃机、汽车制动液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对其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证费用由财政负担。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0类,其中,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的5类,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5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监督和约束手段,对通过告知承诺和后置现场审查方式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