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9]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9-3
实施时间: 2019-9-3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pdf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