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增值税发票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6-11
实施时间: 2019-6-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8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18年度发布的增值税发票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三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增值税发票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