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贸函[2019]29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8-30
实施时间: 2019-9-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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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二、出口单位申请出口二手车的,可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者无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出口单位,应按规定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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