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交运规[2019]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19-9-6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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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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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有效期:
发文标题: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交运规[2023]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2023-12-25
实施时间:2023-12-2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延长有效期:
发文标题: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交运规[2021]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2021-12-31
实施时间: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