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9-3
实施时间: 2019-9-3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
  (一)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应提供:
  1.填报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1、2);
  2.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表(见附件5、6);
  3.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及海外设厂总体情况说明;
  4.全地形车生产企业提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下载查看附件请到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909/20190902896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