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检验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8-27
实施时间: 2019-8-2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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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支持进口保税交割铁矿石期货业务发展,明确海关检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于保税交割的期货铁矿石检验,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放行”模式。
  (一)“集中检验”是指海关对用于保税交割的期货铁矿石,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前,或者已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铁矿石转成期货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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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铁矿石期货入库申报通知单.doc    
2.期货铁矿石放行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