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8-27
实施时间: 2019-8-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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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简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办理流程,切实提高缴费人的便捷度和满意度,经相关部门共同商定,现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
  疗保险费(本公告简称城乡两险)。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
  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由人社、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后,可办理退费的,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缴费人;不能退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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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