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8-30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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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实名办税监控工作要求,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和推进我省实名办税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
  二、代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应进行实名采集。办税人员可以是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含发票领购人)、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符合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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