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8-18
实施时间: 2019-10-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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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现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有关征收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主管税务机关每年应按照不同行业、区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
  二、定额执行期限为1年。定额执行期起止时间原则上与纳税年度保持一致。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中登记开业的,以不满1年的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定额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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