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8-22
实施时间: 2019-8-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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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要求,现就我市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时间
  自2019年8月26日起,税务部门开始征收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儿童和城乡未就业居民。
  三、参保缴费期
  每年9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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