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关于再次公开选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公告2019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8-26
实施时间: 2019-8-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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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要求,4月份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关于公开选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因前期公开选择期间无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再次公开选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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