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1
实施时间: 2019-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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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水平,有效抑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印制用纸
  (一)门票使用铜版纸、白卡纸、哑粉纸等印制用纸。
  (二)其他普通发票
  1.单联和并列联次的定额发票统一使用温变防伪纸;
  2.单联和并列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使用彩纤防伪纸;
  3.多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使用无炭彩纤纸(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除外)。
  二、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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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色要求.doc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对应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