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28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52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予以发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
  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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