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19]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8-23
实施时间: 2019-8-23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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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个税目商品加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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