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9-8-8
实施时间: 2019-8-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547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8日
  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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