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人社规字[2019]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6-28
失效时间: 2024-6-2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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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现就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理机构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单位,下同)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港澳台人员由居住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简称区人社部门,下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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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促进就业补贴申请材料.docx    
附件2.广州市促进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