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市监规字[2019]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7-22
实施时间: 2019-7-22
失效时间: 2024-7-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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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实施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
  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实施办法
  为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业务,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等规定,并参照《广州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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