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9]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8-2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现就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横琴新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照《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执行。
  二、横琴新区内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他相关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