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9]1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9-2-28
实施时间: 2019-2-2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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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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