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9]4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8-1
实施时间: 2019-8-1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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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会计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开放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会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经层层推荐、专家评议和社会公示,市财政局决定授予于玲等60名同志“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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