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涉及维持担保比例若干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9]28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8-9
实施时间: 2019-8-9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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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做好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简称《实施细则》)中涉及维持担保比例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4.9条修改为: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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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