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7-31
实施时间: 2019-7-31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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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市各会计人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和会计人员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19]446号)文件精神。为建设好会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会计人员库中信息与现实执业情况及职称信息管理,即日起,全市会计人员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完善及更新个人信息,并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会计人员范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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