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13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关税函[2019]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9-6-23
实施时间: 2019-6-23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张延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口岸进境免税店系列政策,我国免税行业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竞争的健康发展局面初步形成,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
  根据《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统筹安排口岸进境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的布局选址应根据出入境旅客流量,结合区域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