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19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关税函[2019]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9-7-8
实施时间: 2019-7-8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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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韩金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进口药械关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口药械等关税、增值税减免问题
  为了支持医药行业发展,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关税方面,除个别管制药品和我国特产中成药外,绝大多数药品的进口关税已于2018年5月1日降为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达成的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围谈判成果,我国已承诺并开始逐步降低进口医疗器械的关税。参与降税的医疗器械进口关税大多已在今年7月1日降至1.3%,最终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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