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2-11
实施时间: 2019-2-11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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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近期并购重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新举措,同时改革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请问在此背景下应如何强化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答: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交易各方,以及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做好重组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上市公司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前述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披露重组报告书孰早时点。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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