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9]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9-7-22
实施时间: 2019-7-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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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决定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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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docx    
2: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docx    
3: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docx    
4: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式样.docx    
5: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式样.docx    
6:医疗收费票据“其他信息”栏填列展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