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7-25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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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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