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联装[2019]44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时间: 2019-6-25
实施时间: 2019-6-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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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加快推动重点区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就重点区域铸造产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禁止新增产能工作
  重点区域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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