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2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预函[2019]10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9-7-9
实施时间: 2019-7-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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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降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调整国家“财政年度”调研论证前期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客观指出了我国现行历年制预算年度与预算管理存在不完全匹配的问题,并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产生的影响做出了分析,所提建议很有针对性。
  在预算法修订过程中,我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讨论预算年度事宜,最终从修法成本和修法难度考虑没有作出调整,仍沿用原法第十条规定的历年制。当时的主要考虑有:一是预算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会造成财政数据与国民经济计划和统计数据的期间不一致,给财政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带来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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