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9-7-20
实施时间: 2019-7-20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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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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