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5-14
实施时间: 2019-5-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44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经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研究决定,自 2019年5月14日起,济南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是指购买方取得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有奖活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二、有奖发票的范围
  2019年5月14日起济南市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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