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2004]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1-13
实施时间: 2004-1-13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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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规范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的监管行为,保障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的安全与完整,现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月13日


附件: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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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