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我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执收主体的复函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19]11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7-3
实施时间: 2019-7-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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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交通委:
  你委《关于变更非税项目执收主体有关事项的函》(京交函〔2019〕74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由原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负责执收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收费项目编码:152010)中的“占道费”(收费项目编码:152010001)、“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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