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
发文文号: 浙高发[2019]10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9-6-20
实施时间: 2019-6-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区税务局(不含宁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落实税收征管,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主管机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