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函[2019]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3-1
实施时间: 2019-3-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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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积极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9〕2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2019年全省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于4月30日前开展年度信息报备工作,填报《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及时审核、分析、汇总本地区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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