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7-5
实施时间: 2019-7-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6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确有查询、下载、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需求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1. 纳税人可向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税务机关提出为其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2.纳税人进入上海市税务局网站,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进行网上查验。
  具体路径如下: 电子税务局 首页>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在证明种类下拉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