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办发[2019]144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6-19
实施时间: 2019-6-19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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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切实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完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确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的决策权限及批准权限。各项投资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配备独立的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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