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19]1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5-28
实施时间: 2019-6-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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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为规范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平台提供公平、透明、优质服务,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工作要求,省局制定了《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9年5月24日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附件:
  1.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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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登记表.doc    
2.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承诺书.doc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告知书.doc    
4.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