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发[2019]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6-11
实施时间: 2019-6-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工商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83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于2019年5月16日签订了《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推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民营企业税收营商环境,共同助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将《协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