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6-18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
  (一) 为便于申报、规范管理,修订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完善了优惠政策减免代码选择项,修改了填表说明的相关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 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1-7-9
实施时间:2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