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2019]10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9-6-21
实施时间: 2019-6-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重点任务,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将增量配电试点向县域延伸,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等84个项目,作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详见附件)。现就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四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