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8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7-9
实施时间: 2018-7-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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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税法实施后加强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评价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深刻阐述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及其征管特点和难点,并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如何加强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评价管理提出了8条具体建议,这些建议中肯务实,对我局工作很有帮助,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
  一、关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界定的建议
  如您所述,界定好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是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对于您提出“纳税人识别与环境保护‘许可管理’模式接轨&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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