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外资[2019]66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6-6
实施时间: 2019-6-6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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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
  为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防范中长期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706号)等规定要求,现就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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