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5-29
实施时间: 2019-5-29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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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清理“僵尸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产能政策、环保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退出市场主体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僵尸企业”出清和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分类指导,切实防范风险
  1.处置“僵尸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破产审判规律,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司法保障,落实企业自身和企业开办人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通过市场手段或行政手段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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