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6月份起推行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5-31
实施时间: 2019-5-3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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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2019年第18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购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我局对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简称网报系统)和车购税自助缴税终端(简称自助终端)进行了优化。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上传申报资料后,可直接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无需再前往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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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指南(生成申报表版).docx    
附件2: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指南(申报缴税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