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致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公开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5-29
实施时间: 2019-5-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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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的统一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您在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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