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5-10
实施时间: 2019-5-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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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划转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修改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印发)。有关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税务机关采集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后,按规则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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