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8]3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8-12-24
实施时间: 2018-12-24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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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公司债券承销行为、加强公司债券发行承销环节监测,按照简化报送方式、提高报送效率的原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承销报送相关要求,并开发协会会员信息系统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报送管理模块(以下简称“报送模块”),实行电子化数据报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义务人
  已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报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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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信息系统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报送管理模块使用说明.pdf